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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17:1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07       报名截止:2022-04-12
(四)查询报名结果
2022年5月7日9:00起至2022年5月12日17:00,招聘单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六、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测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当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包括该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人数之比未达到1:10(不含10)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当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包括该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人数之比达到1:10(含10)的,增加笔试。测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3.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既有笔试对象,又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只是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具体测试方式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测试地点在华中农业大学,具体测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根据参加测试应聘人员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同一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结合专业特点依规发布公告后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程序。应当进行测试的岗位,实际参加测试人数不足1:3的,测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体检工作由州农业农村局按招聘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在州农业农村局确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要求见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恩施州农业农村局提出复检申请,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其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自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备案
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对拟聘对象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
经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测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测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恩施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5日